采购代理交了工厂名单,指定设备仍未获确认
2026年8月,mike_white讲述两次采购代理委托:他要找现场具备PVD镀膜设备与分光测色仪的黄铜制品工厂,但收到的工厂名单和单价没有解决具体能力确认。他仍在寻求办法,不能由此断言工厂没有设备或代理存在欺诈。
条件摘要 本站摘编 · 原帖当时记录
- 涉及对象
- 提供找厂、联系与采购协助的个人及小团队
- 事项与做法
- 区分工厂名单、实际联系、初步报价与指定能力核实的交付内容
- 进展边界
- 2026年8月买方自述两次委托未满足设备核实要求;前次约100英镑已付,后次200英镑付款未明确,赴华等仍考虑中
原帖要点
- 前次明确付款,后次费用不等于已付款:作者要找现场具备PVD镀膜与分光测色设备的黄铜制品工厂。他称前一位代理未完成任务,但自己仍付了约100英镑;第二次描述的费用为200英镑,没有明确说是否已支付,不能合计成300英镑损失。
- 收到名单与单价,指定核实仍未获答复:作者称第二位代理给了工厂名单和单价,却缺少完整地址与确认过的联系人,也未回答是否已核实PVD设备。产品规格等事项尚未谈妥。他考虑赴华并另聘翻译,帖子没有报告已实施、找到合适工厂或退款结果。
原帖解读
候选名单可以成为寻找工厂的起点,但并不自动证明名单中的工厂已符合指定要求。
把名单、报价与能力确认对应到委托范围
本站解读:约定采购协助时,可以分别明确候选工厂信息、实际联系结果和指定能力确认属于哪些交付内容,再对照收到的材料核对。单价也需要对应已说明的产品和批次条件。本例只证明买方称尚未得到所需答复,不能进一步认定工厂无设备、代理欺诈或整个渠道无效;两笔费用的付款状态也应分开记录。
接下来检查什么 本站建议
逐项对照委托范围与交回材料,不能以名单代替能力确认,也不能以未获确认断言设备不存在。
报价前要说清哪些交付、修改与开工条件?按环节阅读:做产品与交付 · 把想法做成产品或服务,检查能否完成交付。